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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

中央和省委党建工作要求(文件摘录)

文:| 来源: | 时间:2017-09-24

 

党建工作要求
序号
要求
依据
1
1.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全校师生员工总数的1%左右。
2.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委员会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组部)2010-8
2
1.健全青年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立青年教师思想闭关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
2.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每年面向青年教师党员开展的党员集中教育应不少于24学时;
4.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则上应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2013-5
3
1.高校院(系)党组织要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情况,学校党委每年就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向上级党委写报告;
2.学生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
3.高校党委书记要带头给学生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
4.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方式,保证学生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纳入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
5.完善出国(境)学生党员与党组织联系制度和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2013-7
4
1.基层党委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2.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3.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2014-5
5
1.健全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
3.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4.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4-7
6
1.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群团工作
2.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
3.工会、共青年、妇联的党员负责人应该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侯选人提名人选。
4.全面加强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级负责、分系统落实。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2015-7
7
1.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
2.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担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3.其他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
4.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
5.中心组学习应当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保证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组部)2015-10
8
1.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高校教师有师德禁行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2.在教师招聘过程中,严格聘用程序,规范聘用合同,将思政治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并作为聘期考核重要依据。
3.落实每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
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2016-8
9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共中央)2016-12
10
1.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2.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
3.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4.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5.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2017-2
11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届满应按期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报告工作、听取意见的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研究学校行政工作和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
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党的委员会相同。
4.院系级党委、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办公室,不设办公室的至少应当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5.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6.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制度、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组织一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
7.高等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讨论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高等学校一般按照全校师生员工总数的1%左右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按照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按照1:300-500的比例配备专职研究生辅导员。
9.教职工党组织工作经费要保证工作需要,学生党组织活动经费按学生党员人均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安排落实。
10.建设规范的党员活动中心,完善工作设施,推行电子党务,提高科学化水平。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2012-1
12
1.落实高校党建工作保障。按1%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2.建立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
3.党建工作经费纳入高校年度预算,其中学生党组织活动经费按学生党员年人均不少于150元的标准确定。
2013-2017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3-5
13
1.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思想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学术科研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重点从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中产生。
2.各高校要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3.高校党委重点组织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日常培训,确保教师党支部书记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每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以上集中培训。
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2013-5
14
1.抓好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且学习活动,在每年的8次集中学习中,专题安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研讨不少于一次,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撰写一篇以上专题学习文章。
2.每校每年集中一个时间段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月”活动,每所高校建设一个“道德讲堂”,每学期组织一次道德修身活动。
湖北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2014-4
15
1.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提倡兼任行政主职。
2.各高校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纳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2015-5